灵修经文:
哥林多前书第十章23-31节
23“凡事都可行”,但不都有益处。“凡事都可行”,但不都造就人。
24无论什么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处,而要求别人的益处。
25凡市场上所卖的,你们只管吃,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,
26“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于主”。
27倘若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吃饭,而你们也愿意去,凡摆在你们面前的,只管吃,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。
28若有人对你们说:“这是献过祭的物”,那么为了那告诉你们的人,并为了良心的缘故就不吃。
29我说的良心不是你自己的,而是他的。我的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评断呢?
30我若谢恩而吃,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?
31所以,你们或吃或喝,无论做什么,都要为荣耀上帝而做。
重点分享:
记得自己刚信主不久、在一次家庭聚会中,有一位姐妹分享到有关祷告的事,她谈到:一些关乎属灵的事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祷告,而一些自己生活上的属世浅显之事,凭着良心去做就好。虽然自己心里很不认同她将信徒所面对的事分类成“属灵”与“属世”,却因为自己刚刚信主,对圣经的真理了解不多而沉
默无语,但也激发自己愿意多花一些时间去了解更多信仰的真理。
世人常常有一个错误的观念,以为只是那些超自然的神迹和充满神秘的事,才是从神而来,而将自己每天所面对的日出日落、春夏秋冬、每天所要应对的生活琐事,看作是自然的现象和行为。但从圣经的教导中我们可以知道,无论是在人看来是“属灵”的深奥之事,还是人以为只是一些关乎自己日常生活中的油盐柴米、吃喝拉撒这样“属世”的浅显之事,其实没有一样不是出于神的。对于属基督的人来说,他所面对的每一件事,其实没有所谓的“属灵”与“属世”之分,当他愿意随从圣灵的引导,以奉献、感恩、是以为荣耀神的目的而为的时候,他所作的都是属灵的事。一个基督徒灵命的深度,不只是表现在圣殿里所服侍的那些事上,更不能故作敬虔,让人以为你有深度,而是彰显在你每天所面对的或吃喝,或作什么的时候,当你所作的只是要为神的荣耀而行时,即使在最平凡、最浅显的事上,也就很自然地能够活出基督的生命,活得象一位基督徒。很多时候,一个属基督的人,不能活出基督应有的生命属性,不是因为他所面对的事和环境,乃是因为他的人没有随时接受圣灵的支配,当他的人是“不属灵”的时候,自然就会行出属世、属肉体的事!
愿主祝福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