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说,相信福音,承认耶稣是救主,就可以得救,岂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?他们都认为,相信耶稣以后,生活行为都必须变好,这样才能得救,才合符人之常情。不错!在人看来都是凭借自己努力,換取得救,才算合理。然而,神的话却明明的说:“你们得救……不是岀于自己,是神所赐的,也不是出于行为。……”
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白,不是说得救的人可以不要好行为,而是说,得救这件事不要把人的行为加上去,因为这完全是神的工作。在这里必须強调的是:“得救的人应该有好行为,但得救并不是靠人的行为。”不然,神就不会说,得救是神的恩典了。我们不要让世人的观念和行为绊住了我们,使神的恩典曲解了,偏离了。
不要以为得救是轻而易举的事。在接受的人这一面,好似很容易,但在完成救恩的神那边却是很不容易的事。神捨弃自己的独生爱子,受苦受难至死,岂能说是容易的事呢?神付岀沉痛的代价,我们享用救恩,如同儿女享受父母的劳苦一样。得救是恩典,不要我们付代价,其实我们也付不起,也不要靠我们自己的行为,单单是叫我们享受主耶稣的劳苦。
圣经“罗马书”十章9节所说“你若口里承认耶稣为主,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,就必得救。”除此以外,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!因为“神爱世人,甚至将祂的独生子,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致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
哈利路亚。阿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