顺服主与自主

马太福音十六章 24-27 节 24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:“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背 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 25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要丧失生命;凡为我丧失生命 的,要得着生命。 26 人若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 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 27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与他的众使者一起来临,那时 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约翰福音十四章 15、21 节 15“你们若爱我,就会遵守我的命令。 21 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,就是爱我的;爱我的人, 我父要爱他,我也要爱他,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。” 重点分享: 我们的主从不强迫人顺服祂;祂虽然强调什么是当行的,却 从不运用手段强逼我们去行。我们顺服祂必须是出于心里的甘 愿、灵里的合一。因此,主谈到作门徒、呼召人来跟从祂时,总是 加上[若]字 –“若有人要跟从我, 就当舍己,背起自己的十字 架来跟从我。”,“你们若爱我,就会遵守我的命令”…;祂已将 你所当行的事先告诉了你,也将所要产生的结果告诉了你,给你 充分自由的选择。你要是不想,可以不做;但你若选择顺服、按照主的话去行,你就要放弃自己的主权,把它交给主—-“若有人要 跟从我, 就当舍己”,这是主所定的原则和标准。 主在这里所谈到的并不是论及将来永世的地位,祂乃是说到 我们在现今肉身还活着的景况中,怎样才可以成为祂合用的器皿。 正因如此,主的话听来是这样严厉,祂说:“无论什么人到我这里 来,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兄弟、姊妹,甚 至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跟 从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门徒。”(路十四:26-27)。我们千万不要 撇下说这话的那一位主,去解释这些经文的含义。 主并没有给我们定什么规条,祂把标准说得很清楚;我若是 爱祂,就会毫不犹豫去遵行祂的话。若我犹豫不行,就表明我的心 另有所爱,而这一位与祂争竞的,就是我自己。主耶稣不会强迫我 们去顺服他,我们必须自己甘愿顺服。一顺服,神在救赎计划中所 命定的就要成就在我们身上。 在我们个人的生命中也许充塞了无数的琐事和烦扰,没有太 多人会去留意和关注你;但我若在这等无常的人生际遇中选择了顺 服主,这些事就会成为我见神面、看见神救赎大能的窗口。当我与 神面对面时,会发现千万人因我的顺服而蒙福。人的心一旦顺服, 神的救赎就必然产生创造力。我若顺服基督,神的救赎就会透过我 涌流倒别的生命上,因为在顺服的行动背後,是全能神的实体。 愿主祝福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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